|
||||
近日,甘肅蘭州在沒有舉行聽證會,只開了個座談會的情況下,正式上調天然氣供熱價格,漲幅近30%。
天然氣供熱漲價30%
10日,蘭州市政府新聞辦召開發布會,稱經過市政府同意,蘭州市天然氣供熱價格由原來的每平方米3.3元,調整為每平方米4.2元,上調0.9元,與燃煤供熱價格一致,其他建築類別的天然氣供熱價格也同比調整,並從今年冬季供熱期即11月1日開始執行調整後的新價格。
對此,市民說,算下來一個供暖季要多花500多元錢,有點吃不消,生活壓力非常大。
據了解,此前蘭州市執行的天然氣供熱價格是2005年制定的。蘭州市城鄉建設局日前提出申請,調整天然氣供熱價格,由蘭州市供熱管理辦公室申請市價格成本監審局,對蘭州市天然氣供熱單位的天然氣供熱成本進行監審。
在10日的發布會上,蘭州市物價局副局長李發庭說:『監審結果表明,天然氣價格調整前,2007到2010年這三個采暖期,天然氣供熱成本為每月每平方米3.3元,天然氣調整後在水、電、人工工資等其他因素不變的情況下,天然氣供熱單位面積成本達到了每月每平方米4.07元,按照天然氣供熱企業保本微利的正常運營和調價原則,確定了天然氣供熱價格為每月每平方米4.2元。』
據了解,在監審中,作為供熱企業成本依據的『數據』,都是由供熱企業自己提供出來的『會計資料』來判定的,至於該資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成本監審局曾稱,『這個責任由供熱企業自己負責』。此言引起市民質疑。
開座談會討論調價
據李發庭介紹,11月2日,蘭州市物價局召開座談會,來自蘭州市發改委、城鄉建設局、消協以及部分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供熱企業的代表,就蘭州居民天然氣供熱價格調整進行了座談。『與會人員一致認為,在國家上游天然氣價格調整的前提下,我市天然氣供熱價格調整理由充分,幅度適當。』
此前,蘭州市政府曾表示,以後凡是順著上游調價而調價的,可以不開聽證會。
對於蘭州天然氣供熱漲價一事,國家發改委表示,現在還不太清楚這件事情,他們會進一步核實情況,當情況核實清楚之後會有一個回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