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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下在一些城市,沿街行走或開車駕駛時經常會碰到強行乞討、強塞宣傳品等情況,不僅威脅道路交通安全和社會治安秩序,更損害了城市形象。對此遼寧省沈陽市作出規定:沿街強乞強塞行為最重拘留5日,幕後指使或脅迫者最重拘留15日。
據沈陽市公安局的相關人員介紹,沿街乞討者很多都是假扮的。國務院頒發的《救助管理辦法》中已經明確規定:『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是指因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農村五保供養,正在城市流浪乞討度日的人員。而現實情況是,大街上在此范圍內的乞討者較少,許多都是『職業乞丐』,采用各種手段,博得路人的同情,從而騙取錢財,更嚴重者強索強要。
由於強行乞討、強塞宣傳品等情況在年關臨近時又有高發態勢,沈陽市公安局、行政執法局和民政局聯合決定,自12月6日起至春節前,聯合展開專項整治行動。為此,還組成了數十個執法小組,每個小組都由來自三個部門的若乾名成員組成。執法人員將重點清理城區主要乾道內,采取危害公共秩序及他人人身權利的方式,強行乞討、攔車乞討和在機動車道內派發宣傳品等違法行為。
沈陽市公安局等三個部門依照相關法律法規,作出一系列的明確規定。這些規定主要包括:對於反復糾纏、強行討要或者以其他滋擾他人的方式乞討強塞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警告;脅迫、誘騙或者利用他人乞討強塞的,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1000元以下罰款。
另外,對於確實是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告知其在馬路上乞討的危害性,勸說、引導、護送其到收容救助站。如果發現危重病人、精神病人,有關方面會迅速進行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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