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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隨著江西省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法槌的一聲敲響,宜春市銅鼓縣特大涉黑犯罪團伙正式宣告覆滅。12月12日,經過對40多宗案卷、176份證據的審查認定,法院莊嚴宣判,銅鼓縣熊新華等13人涉及的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等9項罪名成立,分別判處1年至19年有期徒刑。
刑釋人員組成犯罪團伙據辦案人員介紹,銅鼓縣13人涉黑犯罪團伙,是由刑滿釋放人員、勞教解教人員以及社會閑散人員組成。刑釋人員熊新華為組織領導者。
2003年,熊新華刑滿釋放後,隨同女友到江西省宜春市銅鼓縣。步出監獄大門,熊新華並未改過自新。其經常參與賭博、斗毆,後在銅鼓縣結識了劉某、鍾某等人,並網羅了一幫打手,形成涉黑性質團伙。
該團伙在銅鼓縣城開辦了『西湖寄賣行』,為謀取更多非法利益,打擊其他對手,稱霸一方,將當地有『三都羅漢』之名的鄺某砍成重傷,從而『一戰成名』,確立了該團伙在銅鼓的『江湖地位』。
隨後,團伙頭目熊新華又廣泛吸收勞改釋放人員、勞教解教人員,網羅了李某、林某、姚某、包某等十幾位人員,形成了更為龐大的涉黑性質組織。
幫規嚴明:『三要三不要』在熊新華的組織下,該團伙『幫規』嚴明,每個成員都要求遵守『三要三不要』規則。為打架打贏,成員被要求定時健身鍛煉;為保住同伙,成員被要求不能供出自已人;為更好地打出威名,成員被要求砍人時要多砍幾刀。
另外,成員被要求不能吸毒,不能擅自行動,滋事打架須征得組織同意。對違反組織紀律和侵害組織利益的成員,熊新華則采取嚴厲措施予以懲罰。
該團伙在熊新華的親自安排和指揮下,經帥某、李某等人具體經營高利放貸業務,並由劉某等人暴力逼取債務,通過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共聚財達300萬元。
該團伙以違法所得購置多處房產、汽車,購買大量砍刀等作案工具,用大量資金向組織成員發放工資、提供食宿、資助逃跑、出錢了事、慰問獎勵,以非法所得的經濟收益,支持該組織的犯罪活動。
罪惡累累終遭覆滅該團伙為提昇其在當地的『江湖地位』,擴張在銅鼓的勢力,獲得更多的非法利益,除從事高利放貸、暴力逼債等非法經營以外,還以暴力、威脅、滋擾為手段,有組織地實施搶劫、故意傷害、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尋釁滋事、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等違法犯罪活動。
長期以來,以熊新華為首的犯罪團伙在銅鼓縣為非作惡,逞強稱霸。經常欺壓、殘害群眾,乾擾、破壞他人生產、經營、生活,致使公司、企業停產倒閉、他人離家出走、妻離子散,受害人不敢舉報、控告。
該團伙犯下的累累罪行,對銅鼓縣城及周邊地區形成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社會生活秩序。經公安機關偵查,以熊新華為首組成的犯罪團伙,共涉及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故意傷害罪、搶劫罪、非法經營罪、尋釁滋事罪、非法拘禁罪、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敲詐勒索罪、窩藏罪等9項罪名。
宜春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涉及該團伙的40多宗案卷、176份證據進行審查,認定該團伙涉案人員罪名成立,對熊新華等13名被告人以分別判處1年至19年有期徒刑,並處罰金,依法追繳和沒收該團伙的涉黑財產。(王昊陽許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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