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浙江在線12月15日訊
舟山的陸先生最近一直在為房子的事頭痛,今年9月底,他在寧波購買了中海雍城世家2期的一套房子,付了首付款後,樓市新政不期而至。像他這樣的外地購房者無法再從銀行獲得按揭貸款,面對房產商屢次催討餘款,陸先生無力支付,便以『情勢變更』為由提出退房,但開發商表示,銀行貸款政策調整應屬於商業風險,退房要求無法接受。
兒子的婚房遇新政貸款泡湯陸先生向本報報料稱,他的戶口在舟山,他兒子大學畢業並在寧波找了工作,考慮到兒子成家立業的需要,陸先生幫兒子認購了寧波諾丁漢大學附近的中海雍城世家2期一套170平方米的居室,總價360萬元,2012年6月交付。因為當時臨近十一長假,陸先生先簽了一份臨時購房合同,並支付了10萬元的定金。『等到十一長假過完,簽訂正式合同的時候,該樓盤的置業顧問表示樓市調控政策開始從緊,異地購房首付要提高至五成。』陸先生想,五成首付還在自己支付能力之內,於是簽了購房合同,並馬上支付了180萬元的首付款。
可沒有想到的是,此時寧波出臺了進一步的樓市調控政策,其中有一條對陸先生這樣的外地購房者無疑是當頭一棒:『無法提供一年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寧波戶籍居民暫停在寧波購房。』
置業顧問告訴陸先生,雖然簽訂合同在新政出臺前,但目前他的條件銀行不肯放貸。陸先生認為,新政對購房者和房產商來說都是不可預見的,屬於不可抗力,帶來的後果應該雙方共同承擔,『另外的180萬元短時間內根本無法籌集,我提出是否可以由房產商替我墊付這筆錢,然後我根據當期的銀行利率支付給房產公司錢,對方不同意我的提議。』陸先生要求退房,對方也拒絕了。
開發商稱退房沒有先例既然在現行的政策下,非本市居民的陸先生並不符合購房條件,那麼,為什麼房產商堅持要其繼續履行合同呢?該樓盤售樓處一名姓王的經理告訴記者,根據我市10月9日出臺的樓市新政規定,市民在新政前認購的住房如果在10月18日前已到房地產交易中心備案,那麼依然被認定交易合同有效。買賣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原來的合同。陸先生的房子早已備案,雖然無法從銀行獲得貸款,但根據政策規定,依然可以順利取得產權證。
『新政策的執行,並不是針對哪一家開發企業或者是哪一個樓盤的,對我們房產商和購房者都是無法預見的,新政後寧波出現了很多類似情況,但據我們了解,至少目前並沒有哪家房產公司因此同意客戶退房的例子。』不過,王經理表示,陸先生的心情完全可以理解,這麼大數目的餘款對購房者畢竟是不小的壓力,她也會在近日與陸先生進行進一步協調,商定出一個雙方都皆大歡喜的辦法,但退房是不可能的。
房產新政出臺後這類糾紛集中湧現昨天下午,記者從市房地產交易中心了解到,在10月9日新政出臺以後,有很多此類房產違約糾紛的諮詢。針對二手房交易,考慮到當時房價略有下跌的因素,很多購房者向房東提出退房要求。市房產交易中心法規科的一位工作人員表示,他們都是嚴格按照市政府出臺的新政進行操作,對於雙方存在的是否繼續履行合同或是解除合同的分歧,這個主要靠雙方自己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走法律途徑解決。這位工作人員還表示,根據各地新政細則的不同,各地法院的判決結果也不相同。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