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12月11日,成都雙流交警大隊勤務二中隊副中隊長梁忠在執勤時表示只『為領導服務』。該局黨委隨後經研究決定,認定『梁忠在執法勤務過程中方式簡單,言語失當,造成了嚴重的不良影響』,對其作出了停止執行職務的處理。(《華西都市報》12月14日)
梁忠其實說的是一句大實話。其雷人之語的具體語境是:體育場大門外堵塞,車輛無法行駛,而領導的車子馬上就要來了,當然要趕快『清障』,以保證領導的車隊通行。他把這理解為『為領導服務』,也沒有大錯。他所說的『只管領導的安全』,更是上級交代的職責。
其實,梁忠的原話中並沒有這個『只』字,只不過說了『為領導服務』和『領導重要』的話。現實中的警察為領導服務,也為人民服務,不過有些時候,『為領導服務』顯然更重要。比如,領導來視察,警察就會沿街站立,讓老百姓『閃開』。再比如,一些地方領導一聲令下,公安部門會出動大批警力,幫助政府去強拆,去抓捕上訪者;甚至有人發帖批評領導,警察也會立即跨省追捕。
警察只為領導服務,也不能全怪警察。對於地方政府和官員濫用警力的問題,公安部也曾采取措施加以禁止,如引入上級公安的監督,但並未解決問題,因為這有制度上的病灶。地方公安的政治和經濟命運,都掌握在地方政府手裡,乾部要昇官,公安要花錢,都要靠地方政府,能不聽地方政府的指揮嗎?一個民警能不聽公安局的指揮嗎?當政府要拉公安去搞強拆時,警察就是不贊同,他能反對或抵制嗎?
當然,也不排除警察的個人責任。如上級讓你拘留發帖批評政府的網友,這不怪你,但你為什麼還大搞刑訊逼供?
既然梁忠講的是大實話,為何還要被處分?這就是官場規則——有的只說不做,有的只做不說。警察為領導服務,就屬於『只能做不能說』的范疇。而處分『語言失當』的梁忠很簡單,改變警察『只為領導服務』的現實卻很難。而第一步,就應該是敢於承認我們確實存在『只為領導服務』的現實。(殷國安)
|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