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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一無業女子為謀財竟打起父母的主意,她先偽造了一張父親名下的5萬元存單,然後將真假存單掉包,自己持真存單僱人取出了存款。被蒙在鼓裡的父親辦理轉存時纔知存單系偽造,該女子隨後被警方查獲。日前,河東區法院經審理,以偽造金融票證罪判處該女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兩萬元。
31歲的無業女子梁某與其父母共同居住於本市河東區某小區。2009年底某日,梁某利用電腦、掃描儀、打印機等設備,按照其父母存放於櫃子中的一張其父名下的銀行定期存單,偽造了一張5萬元定期存單。後梁某將假存單放回存放處,持真存單到銀行辦理了密碼掛失,並僱人冒充其父在銀行支取該存單的本息共計現金5.2萬餘元。今年3月31日,梁某的父親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持偽造的存單到銀行辦理轉存取息業務時,銀行工作人員發現該存單系偽造並報案。公安機關將梁某查獲歸案。記者孫啟明 通訊員王琪 張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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