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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12月15日報道 12月13日報道一名美國聯邦法官今天判決,奧巴馬總統於今年3月簽署的醫改法案違憲。
弗吉尼亞聯邦法院法官赫德森今天判決,醫改法案規定所有美國公民必須在2014年以前購買健康保險,違反美國憲法。
赫德森在判決書中說,一個人願意或拒絕購買一家私人保險公司提供的保險,不是憲法可以管得到的。沒有特殊憲法授權規定必須購買保險。
不過白宮發言人吉布斯今天在例行記者會上表示,白宮對這項判決不表認同,白宮有信心它是合憲的。被問到是否上訴最高法院時,吉布斯以『我不是司法學者』一語帶過,未做正面回應。
彭博新聞社網站12月13日報道一名聯邦法官裁定,奧巴馬政府提出的醫改法案中關於絕大多數公民擁有最低限度醫療保險的要求是違反憲法的,這對奧巴馬政府醫改法案的關鍵之處造成沈重打擊。
這一裁決是奧巴馬政府在弗吉尼亞、密歇根和佛羅裡達聯邦法院發起的一系列法律挑戰中的首次失利。憲法學者稱,除非國會修改法律,否則該法案上訴的命運很可能將由聯邦最高法院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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