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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非法從事討債、婚姻調查等活動,在討債過程中敲詐勒索及非法提供、出售、獲取公民個人信息,張榮浩、李洪建、任發等14名被告人分別涉嫌非法經營罪、敲詐勒索罪、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提供公民個人信息罪、非法出售公民個人信息罪等5項罪名。今天上午,北京市朝陽法院開庭審理此案。
中國經濟網了解到,2004年7月至2007年,被告人張榮浩先後注冊成立了北京東方亨特商務調查中心、北京神州天之劍商務調查有限公司、北京東方天目商務調查有限公司、北京神州皜天商務調查有限公司等4家調查公司,這些公司分別由李洪建、任發等人管理;被告人張榮濤於2006年5月成立了北京都市獵鷹商務調查有限公司。
庭審上,張榮浩表示,『東方亨特』等4家調查公司以及哥哥張榮濤的調查公司一直是資源共享。他們掌握的手機個人信息,都是通信運營公司的員工得到的。
另外,中國經濟網獲悉,身為中國聯通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網絡運行維護中心主任的唐納宇月薪1萬多元。但由於利益的驅使,認為幫別人的忙自己還有利可圖,於是就與盧哲新『聯手』做起買賣客戶信息的生意,將客戶的通話時間、主叫號碼、被叫號碼等手機通話記錄以郵件的方式發給盧哲新。
唐納宇表示調出過100多個手機號碼的信息,獲得辛苦費2萬多元。
同案受審的還有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北京有限公司客戶服務中心維護員張寧。據張寧講,其幫助被告人林濤通過內部系統修改過100多個全球通手機號的客服密碼,應林濤要求,張寧將偷改後客服密碼全部設置為6個『0』。然而所做的這些張寧表示沒有獲利。
中國經濟網調查了解到,這些通過通訊員工們查處的個人信息,經層層轉手,最後落入僱傭私人偵探的買家手中。
法律鏈接:根據刑法修正案(七)的第七條,國家機關或者金融、電信等單位的工作人員,將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國經濟網獲悉,北京朝陽法院受理的這起涉嫌中國移動、聯通員工出售公民信息的案件尚屬首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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