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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自本月20日起,濟南公積金貸款將執行『新政』,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
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稱,濟南公積金政策調整,主要是依據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人民銀行、銀監會11月3日聯合下發的《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該《通知》規定,對於二套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同期首套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1.1倍;停止三套及以上公積金貸款。
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稱,此次『新政』中,對二套以上住房的認定,依據的是使用公積金的次數。『新政』之前,濟南公積金貸款沒有限定貸款次數,只要還清上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就可再次申請。
該負責人稱,商業貸款是一種市場經濟行為,與之不同,公積金貸款是一種制度性貸款,是為改善居民的住房條件而設立。因此,對於二套房的認定,依據的是使用公積金的次數,與商貸無關,也與擁有住房的套數無關。
該負責人還告訴記者,從摸底的情況來看,濟南市民用公積金來購買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比例不足5%。
此外,與上述《通知》有所不同的是,濟南規定借款人家庭首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自住普通住房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而四部門《通知》則是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記者張璐通訊員徐雁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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