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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濟南訊(記者張璐)自12月20日起,濟南公積金貸款將執行『新政』,借款人家庭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停止利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為貫徹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等四部門《關於規范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精神,濟南住房公積金貸款出臺新的措施,對濟南市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進行了規范。
濟南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人稱,『新政』之前,濟南公積金貸款沒有限定貸款次數,只要還清上一次住房公積金貸款就可再次申請。此次『新政』中,對二套以上住房的認定,依據的是使用公積金的次數。新政策規定,借款人家庭在第二次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的,購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停止利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第三套及以上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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