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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沈陽12月18日電(記者范春生)轟動遼寧省的遼寧天天快運有限公司合同詐騙案有了最新進展。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16日一審以犯合同詐騙罪,對涉案額2600餘萬元、詐騙4000餘名貨主的遼寧天天快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趙林判處有期徒刑12年,同案的公司財務人員劉潔也因相同罪名被判處有期徒刑3年。
法院經審理查明,趙林、劉潔二人以公司名義與貨主簽訂貨物運輸協議並負責代收貨款,在明知本公司2004年以來年年虧損的情況下,仍采取將收取客戶的代收款償還前期所欠客戶代收款的方式維持經營。截至2009年7月,遼寧天天快運有限公司佔用客戶的代收貨款2600餘萬元,造成4000餘名貨主不能取得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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