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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12月16日召開的河南省煤炭企業兼並重組工作會議上,河南省副省長史濟春針對『12·7』澠池巨源煤業重大瓦斯爆炸事故中,下井、死亡人數一再被更改、瞞報,造成極其惡劣影響一事,直陳瞞報行為『可恨、可氣、可惱』,並怒斥『這些人極為混蛋!』(大河網12月17日)
不是所有的粗口都聽來不雅。副省長怒斥瞞報礦難者『混蛋』,從官方語言的角度或有過激甚至失當,卻恰恰展現出一種最為朴素的憤怒和正義感。即便這種姿態並無改於此次礦難的結果,於遇難者家庭亦無實質性的幫助,卻至少令人感覺解氣寬慰。
只是解氣一下當然遠遠不夠。從亡羊補牢的角度,顯然更應該徹底反思一下,這類『混蛋』究竟是怎樣煉成的,以便對癥下藥。
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瞞報實在太多,簡直已成黑心礦主甚至某些基層政府部門的慣性動作。筆者簡單檢索了一下,發現近年來河南就已經出現了多起礦難瞞報的案例:『鄭煤集團三個月瞞報4起礦難,死亡15人,瞞報7人』———今年12月1日的新聞;『河南省平頂山市一起特大爆炸事故疑被瞞報』———今年7月29日的新聞;『河南桐柏安監局官員辯解瞞報事故稱為遲報』———今年4月30日的新聞;『河南伊川縣長因礦難被免職,煤礦去年曾瞞報事故』———今年4月1日的新聞。
即便把范圍縮小到澠池一地,礦難瞞報也已經不是頭一遭:『造成24死4傷的河南省澠池縣「2·2」興安煤礦火災事故,目前已經被事故調查組認定為一起特大火災事故、瞞報事故和責任事故,瞞報死亡人數多達17人。』———這是2007年2月13日新華社的新聞。
如此一種狀況,豈止是『可恨、可氣、可惱』和『極為混蛋』所能盡述。當瞞報成風,越是聽來解氣的怒罵,恐怕就越是映襯出正義的悲涼和權利的無奈,同時還有法律的虛弱和行政的扭曲。
對於瞞報之害,史副省長的分析十分到位:『光在那兒思考在隱瞞事故的過程中如何把圈兒畫圓,你還有心思去救人嗎?!』『瞞報扯出的一連串數字,讓政府的一點公信力都沒有了!』根治瞞報(當然最好是根治礦難,不過那是另一個話題),茲事體大,怎麼說都不過分。
所以,如何讓瞞報絕跡,堪稱是對當地政府執政能力和法治水平的一次考試。因為一些官員的陋習和礦主的黑心多半是罵不改的,而且再高分貝的怒斥大概也預防不了新『混蛋』的誕生。若想有效防止『混蛋』們鋌而走險,嚴肅整飭官場,重樹法紀之威是不二法門。就此究竟能做到怎樣的程度,考驗著主政者的信心、決心。(郭之純)原題:『瞞報混蛋』是怎樣煉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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