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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柳州市公安局魚峰分局最近在全轄區推出了打架成本清單,提示鄰裡和平相處。打架成本清單如下:打架直接成本=5日至10日拘留+500元至1000元罰款+至少1000元醫藥費;打架附加成本=心情沮喪低落郁悶+名譽形象受損+家人朋友擔心+工作學習生活可能蒙受更大的損失;打架風險成本=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習慣了高高在上、怒目金剛式的執法警示,突然看到這樣精打細算的執法成本,一如鄰家大姐或居委老太在嘮家常般地調解糾紛,這種近乎清單式的『打架成本』賬,在看似加加減減的冰冷數字裡,卻透著難能可貴的執法智慧與溫情。
這種生動、直觀、極具說服力的『打架成本』,與以往簡單化和粗放式的執法警示相比,體現了執法綜合管理的精細化方向,也是法制教育的創新之舉。看到這樣的打架成本,相信不少人會被其背後的數字和利益損失給衝動的頭腦發熱行為打上冷靜的預防針。的確,當一時衝動導致的打架和糾紛,換來的不僅是身體的傷害,還有家庭悲劇、收入減少,以及個人自由的喪失時,算算這筆賬,就會明白『衝動是魔鬼』的金句箴言,『每天的打架斗毆、鄰裡糾紛明顯減少』正是對溫情和智慧執法的最好回報。
當然,這樣的『打架成本』賬單裡,還可以有更多的賬目,如打架對親人、鄰裡的影響,打架造成的社會風尚消弭,以及打架對社會穩定造成的不良影響。這樣的賬單越精細,就越能顯示出打架的後果危害之大,對於打架和糾紛的預防及制止,絕對能起到『四兩撥千斤』的作用。
事實上,對於社會治安和行政管理來講,命令式和訓誡式的政策與通知,在看似剛性和嚴肅的制度和法紀下,往往缺少對人性的尊重和理解。其實,類似的執法智慧和溫情,只要多想,多站在群眾的立場和角度考慮問題,就能以最小的代價換取最大的收獲,能以最小的成本贏得最多的肯定。
(河南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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