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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新華社電國土資源部19日晚發出通知,要求各省區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及派駐地方的國家土地督察局采取有力措施,嚴格落實房地產監管和調控政策措施,打擊囤地炒地閑置土地等違法違規行為,堅決抑制少數城市地價過快上漲趨勢。
防止出現『高價地』
國土資源部強調,未完成2010年保障性住房建設用地供應任務,保障性住房、棚戶區改造住房、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三類用地』供應總量未達到住房用地供應總量70%的市縣,年底前不得出讓大戶高檔商品住宅用地。堅決防范受多種因素驅動的歲末年初放量供地。凡可能出現『高價地』的地區,必須事前評估,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出現高價地,穩定市場預期。對招拍掛出讓中溢價率超過50%、成交總價或單價創歷史新高的地塊,市、縣國土資源主管部門要上報國土資源部和省(區、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
規范房地產用地出讓
國土資源部要求嚴格執行招拍掛出讓制度和操作程序,規范房地產用地出讓行為。對存在超面積出讓、捆綁出讓、『毛地』出讓、住宅用地容積率小於1、出讓主體不合法等違反政策規定的出讓公告要及時撤銷。違反規定出讓的,應立即終止出讓行為並依法追究責任。對發現競買人及其控股股東存在偽造公文騙取用地和非法倒賣土地、非法轉讓土地使用權、因企業原因造成土地閑置一年以上、違背出讓合同約定條件開發利用土地等違法違規違約行為的,不得通過競買資格審查。
加快處置閑置土地
國土資源部強調,嚴禁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保障性住房用地改變用地性質搞商品房開發的,必須依法沒收違法所得,收回土地使用權,重新招拍掛出讓。堅決制止擅自調整容積率行為。各地務必進一步加大違法違規房地產用地清理查處力度,加快處置因政府原因造成的閑置土地,促進市場秩序進一步規范。2011年1月中旬前,各地要將因政府原因閑置土地尚未完成整改處置的市縣和具體地塊信息、閑置原因向社會公告,並采取措施督促市縣抓緊落實閑置土地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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