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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7日,北京市海淀區林萃路上的『最牛釘子戶』終於被拔掉,但拆遷方和被拆遷人均拒絕透露補償款數額。2006年,因拆遷補償問題沒有談攏,房主徐景明拒絕搬遷,其房屋在林萃路中央佔據四年,造成嚴重交通擁堵。(12月19日《京華時報》)
北京居民徐景明無疑稱得上『史上最牛釘子戶』,不僅因為這個『釘子戶』盤桓道路中央長達四年之久,而且因為這個『釘子戶』對抗的是公共利益而非商業利益,正因如此,當這個『釘子戶』四年如一日嚴重影響道路交通時,人們的態度逐漸發生了變化,其收獲的不僅有同情、理解和支持,還有埋怨、指責和憤怒———我相信,很多路經此地的司機都會對這個『釘子戶』感到不滿乃至憤恨。
能夠成為『最牛釘子戶』必須有一個大前提,那就是他沒有遭到強拆,從這個角度看,被拆遷人徐景明是幸運的,而當地拆遷方也保持了最大的克制。但是,在這場利益博弈中,雙方顯然都綁架了公共利益,被拆遷人以長期佔道、損害公共利益作為爭取個人利益的籌碼,而拆遷方則以維護公共利益為由,拒絕滿足被拆遷人的要求。顯然,在這裡,公共利益只是被當作籌碼,而不是雙方真正關心的東西,在這場利益博弈中,受損最嚴重的恰恰是公共利益。
人們希望當事方能夠開創一個合理渠道,希望此事的解決能夠成為一個范本。然而很遺憾,北京『最牛釘子戶』是怎樣拔掉的,最終的拆遷補償以什麼為標准,具體數額是多少,這些都成了謎團,一場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博弈就這樣以不明不白的方式終結。
這顯然是令人失望的,也是很不應該的。我們希望維護被拆遷人的個人利益,公共利益不能絕對凌駕於個人利益之上;同時,我們當然希望公共利益得以維護,不能以損害公共利益為代價滿足不合理的個人利益訴求。拆遷補償款究竟是多少,是以什麼為標准確定的,有關方面應該向公眾交待清楚,公眾對此有知情權,有權討論政府支付的拆遷補償是高是低。這對於今後被拆遷人正確維權具有引導作用,對於關系到公共利益的拆遷具有借鑒意義。總之,人們希望知道這場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的博弈究竟是怎樣收場的,其中的啟示是什麼,教訓在哪裡。
上周,『新拆遷條例』第二次公開征求社會意見,當此之時,北京『最牛釘子戶』是怎樣拔掉的,應該成為一只可供解剖的『麻雀』,讓人們通過這一實例更准確地探索『新拆遷條例』的政策走向,在個人利益與公共利益之間尋找更好的平衡點。從這個角度看,我們更加期待北京拔掉『最牛釘子戶』的相關細節能夠及時公開。(晏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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