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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12月20日訊
網友『小雨點的媽』發帖:她准備預訂年夜飯,12月4日,在比較了幾家酒店後,選中了市區江南某酒店,訂了一桌1188元的酒席,還預交了500元定金。
前天,她接到酒店打來的電話通知,說年夜飯的價格要加200元。後來經過交涉,酒店同意不多收錢,但又說年夜飯只能10個人一桌,每多加一人要加收100元。
唉,無語……(訂餐時已經對服務員說明訂12個人一桌的,服務員當時說沒關系,加兩個位置就行了,也沒說要加錢。)吃個年夜飯怎麼就這麼累呢?
昨天,記者從這家酒店了解到,網友『小雨點的媽』預訂年夜飯時,年夜飯的菜單還沒有排定,每桌的價格只是大致預算價格,並不是最後定價。
之後,酒店排定菜單,考慮菜價上漲因素,如果按照預算價格,酒店無利可圖,因此不得已通知預訂顧客每桌上漲200元。
酒店這一做法合理嗎?記者就此采訪了律師。市浙中律師事務所律師楊振東表示,由於無法預料未來幾個月物價的上漲幅度,有的酒店推出年夜飯只交訂金不定價格的預訂模式。年夜飯漲價,基本由飯店說了算,消費者難道只能『認宰』?年夜飯『強勢』營銷究其原因,主要還是由於一席難求的市場格局造成的。
不過,楊振東認為,如果酒店預收了顧客『訂金』,並說好了價格,若一方違約,另一方可按雙方事先約定的實際損失索賠。
也就是說,『訂金』是預訂性質的預收款,是可以退還部分或全部的。而『定金』是具有法律性質的預收款,消費者違約,定金將被商家沒收。如商家違約,定金將雙倍償付給消費者。顧客要避免年夜飯消費糾紛,應提防酒店在『定金』和『訂金』上做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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