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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劉連松)2011年『元旦』『春節』將至,為維護良好的市場價格秩序,昨日,市發改委(物價局)發出《通知》,要求繼續貫徹落實市政府保障供應、穩定價格八項措施。
《通知》要求各級價格主管部門,一要加強市場價格監測。堅持農副產品價格監測日報制度,重點跟蹤主要食品市場供應和價格變化。堅持市場巡視,開展調查研究,准確把握市場價格走勢,發現可能引發價格波動的問題,及時調查分析原因,提出對策建議並向政府和市價格主管部門報告;二要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對主要批發市場、批發企業、農貿市場和大型零售企業開展檢查,重點查處惡意囤積、哄抬價格、變相漲價、串通漲價的違法行為。規范停車收費秩序。對查出的違法案件要依法從重從快處罰;三要嚴格落實價格舉報制度,安排領導帶班和專人值守,確保12358價格舉報專線24小時暢通,認真受理和處理價格舉報。
市發改委提醒,經營者要嚴格執行價格法律法規和各項政策措施,依法誠信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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