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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查獲的酒駕人員,一律頂格處理;對公務人員酒後駕駛或醉酒駕駛的,按照相關規定,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沒收公車外,還要追究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昨日,記者從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隊獲悉,為應對即將到來的平安夜、聖誕節,鄭州警方部署多項措施加強道路疏導,加大對酒駕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的查處力度,打響了鄭州交巡警『戰嚴寒樹形象保暢通』鐵腕行動的第一槍。
據了解,隨著平安夜、聖誕節的日漸臨近,人們尤其是年輕人聚會飲酒逐漸增多,為避免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預防、減少道路交通事故,從即日起,交巡警將通過警便結合、隔段布警等措施,嚴查酒後駕駛等嚴重交通違法行為。對查獲的酒後駕駛人員,警方將頂格處理。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按照新近下發的《關於在市直機關杜絕公務員酒駕、醉駕行為的通知》文件規定,對公務人員酒後駕駛或醉酒駕駛的,除追究當事人的責任、公車沒收外,還要追究單位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同時,鄭州市公安局還將聯合鄭州市公務員局等單位,對當事人和當事單位在全市范圍內進行通報批評,按規定取消本人及本單位的年度評先資格。
什麼是酒駕頂格處理?對酒後駕駛,一律罰款500元,駕駛證扣12分,並吊扣3個月駕駛證;
對醉酒駕駛,一律罰款1500元,拘留15天,駕駛證吊扣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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