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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23日,審計署審計長劉家義向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五次會議作了2009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的審計工作報告。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向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報來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函。22日,全國人大常委會辦公廳將這一來函印發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
清退不符合條件的低保家庭、加快廉租房建設和棚戶區改造進度、追繳被挪用或擠佔的財政資金……正在參加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的常委會組成人員,22日收到了一份2009年度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清單』。
『不合格』低保家庭全部被清退停發600餘戶『不合格』家庭廉租房補貼
來函指出,對194個區縣向不符合條件的6.29萬戶家庭發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問題,各地均已全部停保清退。
針對9個城市向不符合條件的705戶家庭發放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問題,來函指出,截至10月底,已停發了其中601戶的補貼,收回補貼資金15.73萬元,清退廉租住房45套。
收繳套取資金2.6億餘元 下達2.8億餘元滯留資金
今年的審計報告中披露,對政府投資保障性住房資金、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民生資金進行審計發現,存在套取、滯留、轉移挪用或擠佔財政資金等問題7.14億元。
國務院來函中顯示,針對涉及3.57億元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的問題,除用於農業項目建設的部分資金不再追繳外,相關地方政府已收繳資金2.61億元,佔應收繳資金的94.22%,並有6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51人受到黨紀政紀處分。
針對涉及3.06億元農村飲用水安全工程項目資金的問題,水利部會同有關部門督促有關地方政府,在審計發現問題之後15天內將2.81億元滯留資金按有關規定全部下達到項目單位,被挪用的0.25億元也全部追回,並對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作出了嚴肅處理。
加快廉租房建設進度嚴格有關項目立項標准
來函指出,針對19個省市的448個新建廉租住房和10個棚戶區改造項目完成計劃投資額比例低以及225個項目地方配套資金到位率低的問題,有關地方加快了投資和建設進度,截至2010年10月底,上述廉租房和棚戶區項目的投資完成額分別達到計劃投資額的60%和70%,225個項目的地方配套資金落實率提到65.95%。
針對18個省區的156個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有60個未能發揮預期效益的問題,國家農業綜合開發辦要求,加大項目效益評估力度;加強產業化經營項目管理,更加嚴格項目立項條件、評審標准和程序;有關地方正在督促項目單位限期整改。
違規使用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問題全部被整改
來函指出,對汶川地震災後恢復重建資金被違規用於規劃外項目、日常經費支出和歸還欠款等問題,相關地方已采取收回違規使用資金、歸還原渠道或下達給規劃范圍內存在資金缺口的重建項目使用等措施,全部予以整改。
對重復申請災後恢復重建資金的問題,有關地方采取調整項目建設內容、核銷重復申報戶等方式進行了整改,尚未發放給個人的補助停止發放,已發放的861萬多元全部予以清退。本版據新華社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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