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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12月23日電今日,北京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發布了《關於進一步推進首都交通科學發展加大力度緩解交通擁堵工作的意見》,將實行綜合措施治理交通擁堵,通告自2011年1月1日起實施。意見中提出,早晚高峰時段禁止非北京載客汽車進入五環以內。
通告中規定,非本市載客汽車(含臨時號牌車輛)需進入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的,須辦理進京通行證件(進京客車通行證、北京市區通行證)。持有進京通行證件的非本市進京載客汽車,工作日7時至9時,17時至20時,禁止在五環路(含)以內道路行駛。工作日9時至17時也要按照北京市高峰限行措施執行,即限行的尾號和區域與本市車輛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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