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中新網12月23日電據『中央社』報道,臺灣『監察院』調查發現,臺軍方使用的神經毒劑解毒針是沒有取得藥證的『偽藥』,軍中40萬餘劑解毒針中有39萬劑是已逾效期的『劣藥』。
臺『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通過『監委』黃武次、尹祚芊提案,糾正『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防務部門。
據指出,神經毒劑解毒針是供臺軍戰時遭受神經毒劑攻擊時自救、互救所用,在1976年至1979年間研發,並於1979年技術移轉退榮民制藥廠量產制造,榮民制藥廠後來民營化,成為榮民制藥公司,臺軍方『退輔會』持股40%。
黃武次與尹祚芊調查發現,神經毒劑解毒針並未取得藥品許可證,根本就是『偽藥』,臺當局『國防部』多年來將神經毒劑解毒針視為『化學裝備』,而不以人用藥品列管,便宜行事,也沒有汰舊更新,配發臺軍使用逾期的『劣藥』,漠視臺軍戰備需求。
尹祚芊指出,依據資料,截至今年10月15日止,聯勤信息帳籍所載神經毒劑解毒針數量為40萬5466劑,其中除『後備司令部』及『憲兵司令部』於97年采購1萬4579劑,其效期至100年而尚未逾限外,『其餘均已逾效期』。
尹祚芊說,雖然神經毒劑解毒針『一針都沒使用過』,但『過去沒用,不代表未來也不會用到』,這是戰備需求的物品,『國防部』就是要准備好。
尹祚芊也透露,神經毒劑解毒針被『審計部』發現屬偽藥後,榮民制藥公司已經與臺當局『國防部』解約,但她認為,解約的動作屬『卸責』,相關單位應該盡快想辦法取得藥品許可證。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