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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女兒將父母的定期存單偷出,用掃描儀、打印機偽造了一張假的,而後將假存單放回原處,並用真存單到銀行取出52000餘元。其父做夢也想不到存單被女兒調包了,當其拿著假存單到銀行取錢時,銀行報案,公安機關將陳父抓獲。
陳晨今年30歲,1996年就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因涉嫌犯偽造金融票證罪於2010年5月6日被刑事拘留,2010年7月20日被逮捕。
陳晨與其父母共同居住於天津市河東區大橋道附近。2009年底,陳晨將其父母存放於櫃子中的銀行定期存單偷出,利用電腦、掃描儀、打印機等設備,按照原樣偽造了一張天津銀行東銀支行的50000元定期存單。而後陳晨將假存單放回存放處,持真存單到銀行辦理了密碼掛失,後僱人冒充其父在銀行支取該存單的本息共計現金52000餘元。2010年3月31日陳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持偽造的存單到天津銀行東銀支行辦理轉存取息業務時,銀行工作人員發現該存單系偽造並報案。公安機於2010年5月6日將被告人陳晨查獲歸案。
河東區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陳晨偽造銀行存單行為已構成偽造金融票證罪,依法應予懲處。被告人陳晨自願認罪,依法酌情予以從輕處罰,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記者張敬通訊員王琪張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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