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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一年程序,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終審結果在2010年12月31日開始公示,相應名單悄然出現在深圳市住建局官網,有5293戶過關、1092戶被剔除。
此次公示時間為2010年12月31日至今年1月14日,將節假日算在公示『15個工作日』的范疇,受到普遍懷疑和批評。記者調查發現,此次最終公示的內容裡,並沒有通過者的財產和收入信息;許多街道辦因為元旦放假,也未掛出轄區終審結果。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主要官員,拒絕對采訪記者解釋相關問題。
深圳市民、網民還提出了其他質疑:涉嫌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申請戶獲批,家住豪宅跨區、跨街道申請保障房的申請戶大量存在,已住保障房的二次申請,等等。(1月2日《深圳晚報》)
2010年3月下旬、10月下旬,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初審、復審名單的公示,均引發強烈質疑。由於網民不懈窮追、媒體給力調查,『豪宅門』、『豪車門』、『零資產』、『公務員「假冒」臨時工』等真相現世,已經嚴重削弱了深圳保障性住房分配的公信力,相關主管部門和一些街道、社區機構對疑難問題的解答,更是淪為坊間笑談。
從2010年最後一天晚上『秘密』掛上官網、以湊滿15個公示日的終審結果來看,初審、復審過程中暴露出的許多程序性問題,並未能得到對應的完善解決——市民質疑的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申請戶、豪宅申請戶、已享受保障房的申請戶二次申請等情況,是在該名單復審時就已經被媒體曝光過的問題。時隔兩月,深圳市住建局、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對這些問題不作有效性釋疑,也不予更正,顯然是對民意和媒體監督的蔑視。
更離譜的是,初審、復審名單中,由於申請戶財產和收入信息受到普遍懷疑,不少『零資產』家庭事後被證明所言不實,此番終審名單中居然就不再公開這方面信息。深圳市住宅售房管理服務中心主要官員拒絕對此問題作出回答,或不接記者采訪電話的做法,都在一步步坐實外界的懮慮和猜測。這難道不是心虛的表現?
2010年7月開始實施的《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條例》,第九章『法律責任』中有多個條款對騙購、騙租保障性住房行為進行了界定,並明確要求將其納入不良行為記載,向社會公開。此番終審名單公布,相關公告卻不披露被剔除的1092戶違反保障性住房政策的具體做法,以及主管部門依照《條例》給予的處罰,這豈不是自己立法、並且自己帶頭違法?
非常令人不解和遺憾的是,深圳市第二次保障性住房從名單初審到終審,形式上遮遮掩掩,名單內容中問題成堆,有關部門未能真正按照制度和規則辦事,未能反映出『公生明、廉生威』式的磊落坦蕩。這難道不是與建設『廉潔城市』工作方向背道而馳的嗎?(鄭渝川)[有刪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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