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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從山東省財政廳獲悉,山東省已獲財政部批准,擴大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圍,提高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標准,教育資金籌集渠道將再次拓寬。
經財政部批准,山東省自2010年12月1日起,調整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圍和征收標准。調整後,地方教育附加征收范圍將包括全省所有繳納增值稅、營業稅和消費稅(簡稱『三稅』)的單位和個人。征收標准由目前『三稅』實際繳納額的1%提高到2%。據初步測算,政策調整後,全省每年可征收地方教育附加40億元,比2009年增加20多億元,將有效提高我省財政教育經費撥款比例,對促進基礎教育和職業教育發展將產生積極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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