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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04日訊
為了躲避250萬元銀行貸款,這位老兄想出了一個『高招』——自己駕車駛入河內,制造失蹤的假象。不過,他最終還是逃不了法網。昨天,他被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追繳贓款人民幣30萬元。今年44歲的鍾水進,是遂昌宏達花崗岩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去年5月18日,他以遂昌宏達花崗岩有限公司的名義,向浙江稠州商業銀行麗水支行貸款250萬元。
去年11月6日,鍾水進為躲避債務准備外逃。11月9日,鍾水進以歸還浙江稠州商業銀行麗水支行的貸款為名,通過其他人介紹,從周某、林某等處騙取人民幣30萬元。
當晚,鍾水進駕駛浙KF6071汽車故意駛入松陽縣境內的河內,制造失蹤的假象,並逃匿。所騙取的人民幣30萬元,作其外逃期間的費用等,未用於歸還銀行貸款。
案發後,被告人鍾水進於今年3月1日在金華市一賓館內被金華警方抓獲。
法院認為,被告人鍾水進目無國法,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采取隱瞞事實真相的手段,騙取他人人民幣300000元,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被告人鍾水進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6個月,並處罰金10萬元,追繳贓款人民幣3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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