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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今天(4日)開始,北京市9家醫院啟動電子病歷試點。
為了保護患者隱私,衛生部已經制定了《電子病歷系統功能規范(試行)》,並從本月開始執行。記者看到,功能規范如果翻譯成網絡語言,相當於『踩過留印』,也就是說誰曾經看過電子病歷,改過電子病歷等都將自動保存。
如有用戶登錄、訪問患者電子病歷時,系統將自動生成、保存使用日志,對電子病歷數據的創建、修改、刪除等任何操作都將自動生成、保存審計日志。
衛生部要求對電子病歷設置保密等級的功能,對操作人員的權限實行分級管理。當醫務人員因工作需要查看非直接相關患者的電子病歷資料時,電子病歷系統要警示使用者依照規定使用患者電子病歷資料。醫務人員對患者在住院期間的病歷進行修改時,系統將自動記錄、保存病歷記錄所有修改的痕跡,包括修改內容、修改人、修改時間等。(記者賈曉宏)
李玉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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