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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04日訊
近日,在義烏打工的江西人何壹旺致電新報兄弟連新聞熱線85454000反映:他受僱於一個包工頭,在一次安裝電線時摔傷了腳,老板一直拖著誤工費和工資不支付。
特約記者徐賢康核實報道:何壹旺說的包工頭姓徐,義烏人,是承包水電安裝工程的包工頭。從上月1日開始,何壹旺在徐老板的手下乾活,約好每天工資100元。
上月18日下午,何壹旺受徐老板指派,在蘇溪一家廠房安裝電線,不慎從人字梯上摔下,造成腳跟壓制性骨折。送往醫院後,徐老板支付了1000元醫藥費。
然而,經醫生診斷,何壹旺還需要3個月療養,其間無法乾活。由於行動不便,何壹旺打算早點拿到工資和誤工費,趁春運還沒到,盡快趕回江西老家。『我和徐老板商量過,他欠我1200元工資,再加上這3個月的誤工費和營養費,總共5500元錢,他也同意了,但就是不肯把錢結算給我。』何壹旺說。
記者聯系到徐老板。他表示,該給何壹旺的5500元錢,他會一分不少地支付。『但是,何壹旺從梯子上摔下來,房東也有責任,我想到房東那裡先預支5500元工程款給何壹旺。』
浙江陽光律師事務所的傅律師認為,何壹旺的事故屬於從事僱用工作造成的人身傷害,應該由僱主徐老板直接負責。『僱主應該直接把誤工費和工資等款項及時支付給何壹旺,而在事故過程中,如果房東也有責任,這應該是僱主和房東之間的事情,而不應牽涉到何壹旺。』
經記者協調,徐老板於1月1日把5500元誤工費和工資結算給了何壹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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