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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05日訊
1月4日上午,經樂清市人民檢察院批准,樂清警方對涉嫌交通肇事的費良玉執行逮捕。費良玉在逮捕書上簽字後,對無證駕駛撞死行人的事實供認不諱並對自己的行為後悔不已。
據了解,去年12月25日上午9時45分,肇事司機費良玉駕駛皖K5B323工程車從虹橋鎮往樂清灣港區圍墾工地方向行駛,途徑虹南大道蒲岐鎮寨橋村路段時,遭遇受害人錢雲會橕雨傘從道路右側往左側橫穿,工程車緊急剎車但仍與錢雲會發生碰撞,造成錢雲會當場死亡。
案發後,溫州市公安局根據市委決定,及時調集交警、刑偵、治安等相關警種的精乾民警成立調查組。按照依法、科學、公正、嚴謹的要求,進行深入細致、全面系統、有序周密地調查和偵查,排除了『謀殺』可能,認定為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記者:溫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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