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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線01月05日訊
記者昨從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了解到,2011年度市區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今起開始繳費。據悉,今年的城鎮居民醫保調整了繳費標准、待遇水平,還首次將門診醫療納入醫保范疇,本次繳費時間從1月5日起至3月25日。
市區城鎮居民(成年)醫療保險的參保對象為市區年滿18周歲的非農戶籍居民(不含在校生),2011年度繳費標准從每人每年450元調整為580元。其中,個人每年繳納300元,財政每人每年補助280元。持《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溫州市殘疾人特困證》、《困難家庭救助證》或者《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且等級為一級、二級(限智力、精神、肢體)的參保居民,個人不繳費,由財政全額補助。
在醫保待遇上,提高了住院報銷比例,將市區城鎮居民(成年)醫療保險費用報銷比例從目前的60%調整為65%。住院起付標准則下降一半,將目前的醫保統籌基金起付標准: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14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800元、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600元,調整為: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700元、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400元、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300元。
另外,增加了城鎮居民(成年)醫療保險門診統籌待遇,將普通門診醫療費用列入統籌基金支付范圍。參保人員一個醫保年度內符合基本醫療保險規定支付范圍的門診累計醫療費用,統籌基金起付標准為200元。起付標准以上至最高限額1500元(含)以下的部分,三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35%,二級及相應醫療機構統籌基金支付40%,一級及其他醫療機構、零售藥店統籌基金支付45%,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統籌基金支付50%。享受住院待遇的特殊病種門診,從2種增加到4種。
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提醒,參保的續保人員應到社區辦理續保手續,並在銀行卡裡存足繳費金額,不申報或不按時足額繳費的即視為中斷參保。首次申報的新參保居民需持本人身份證、戶口簿及其他有效證件(原件及復印件),先到戶籍所轄社區領取並填寫申報表,再到轄區社保經辦機構辦理參保登記、領取社保卡和門診專用證歷本。
據溫州日報陳葉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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