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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 據日本媒體4日消息稱,日本海上保安廳3日正式決定擴大『海上執法權限』,允許海保廳巡邏船對部分『可疑船只』采取威懾射擊、現場『逮捕』等措施,甚至可以通過『撞船』的方式進行攔截。
報道稱,日本海上保安廳已正式決定,允許海保廳巡邏船『根據現場的情況』,對『可疑船只』采取『撞船攔截』、威懾射擊、現場『逮捕』等措施,進一步擴大日海保廳的『執法權限』。同時,日海保廳還將與海上自衛隊建立『緊密的聯絡體制』,必要時須動用海上自衛隊艦艇對外國船只進行『逮捕』。
主管海上保安廳的日本國土交通相馬淵澄夫還就此表示,為了加強海上『警備』體制,將在國土交通省內設置一個專家委員會,對修改海上保安廳相關法律法規問題,進行討論並得出最終修改案,並計劃在1月下旬遞交給國會審議通過。
另據日本新聞網4日的報道,日本海上保安廳決定強化『海上執法權』,擴大了關於對『侵入日本領海』的外國船只進行『撞船攔截』和『鳴槍震懾』等權利。
報道就此評論稱,日本海保廳做出這一個決定的根本原因,是因為現行的日本海上保安廳的相關規定,已難以對『不法入侵日本領海』的外國船只實行『主動撞船攔截』。因此,等待外國船只撞過來,並以此為借口抓扣外國船員,就成為日本海上保安廳迄今為止的『常用手段』。
報道還稱,日本現行的海上保安廳法規規定,日海保廳巡邏船有權對『侵入日本領海』的『可疑船只』采取用『船體衝撞』強迫其停船,並令其接受檢查。但該法規同時還規定了前提,即可疑船只『正在發生犯罪行為或者正准備發生犯罪行為』、對日本『構成重大生命和財產危險,必須采取緊急措施時』。只有在此前提下,日海保廳巡邏船纔可進行『撞船攔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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