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重慶南岸區民政局婚姻登記處出臺規定,每天只辦理30對結婚、30對離婚。理由是結婚、離婚人數突然增多,需要加以控制。自從規定出臺後,婚姻登記處就出現了一群『黃牛黨』,幫人排隊,高價賣號(1月4日《深圳特區報》)。
婚姻登記處出現『黃牛黨』,高價賣號,對於辦理結婚、離婚手續的人來說,多少都有點諷刺的意味。如果說很多人的婚姻只是跟感情相關,那麼,『黃牛黨』的存在似乎另類地證明,婚姻也是有『買賣』可做的。無論結婚還是離婚,既然都需要辦手續,一號在手,『黃牛黨』自然可以扮演一番『行商坐賈』的角色。
這樣的場景,公眾幾乎是再熟悉不過了。哪裡有『需要』,哪裡就會有『黃牛』的身影,譬如醫院、火車站、影院、演唱會。『黃牛黨』之所以『無所不在』,當然是因為『有利可圖』『有機可乘』。
為什麼婚姻登記處會出現這樣的情況?按照南岸區的說法,是因為人數多,所以需要加以控制。人數多難免忙不過來,難免亂象紛呈,難免讓工作人員情緒不穩,難免厭倦,難免……自然,也就難免讓他們想出更多、更『有效』、更舒適的方法。
必須承認,在一片忙亂之下,工作人員想辦法對其進行規范是可以理解的,加強控制之舉也可能是『不得已而為之』。但控制歸控制,限制歸限制,限量的控制就不免讓人對婚姻登記處的部門職能產生懷疑。這到底是為自己省事呢,還是為辦手續者省事?如果是個人開店,決定幾點營業,接待多少人,完全是其自由,公眾無從置喙,但作為職能部門,卻如此詳盡生硬地列出自己每天的『業務量』以表明『過量不候』,實在令人匪夷所思。
結婚?對不起,請問你在那30個號碼以內嗎?良辰吉日?很抱歉,不在那30個號以內,那就改日吧。離婚非得今天?不好意思,找工作人員理論是沒有用的,說實話還不如找『黃牛』。我們很難預料,這樣的限量規定會造成什麼樣的危害,但其對《婚姻法》等法律法規,卻可以說得上是不折不扣的無視。
根據《婚姻法》規定,公民婚姻自由。這種『自由』既包括結婚的自由,也包括離婚的自由,只要男女雙方完全自願,且不觸犯結婚、離婚的禁忌,就不應受到任何第三方的限制和乾涉。作為婚姻登記部門,豈能對前來辦事的公民橫挑鼻子豎挑眼,隨便設限?
無論結婚還是離婚,對於公民個人都是大事,婚姻登記處理應本著以人為本,尊重當事人選擇的角度,為前往辦理結婚、離婚手續者做好服務,這是職能部門的職責所在。與前往婚姻登記處的人數多不多沒有太大的關系。從常理講,既然人數較多,就更應加大工作力度和效率,盡快盡量滿足工作需要,而不是在這種時候推出『限量版』辦公方案。
拋開自己的職責,以限量的做法對待辦事者,顯然是對婚姻登記工作的怠慢。這種『怠慢』,對於職能部門來說難道不是一種失職嗎?難道不是消極不作為嗎?事實上,就其限量的具體數額而言,每天30對,依據的是什麼標准,有什麼樣的說服力和科學性,當地婚姻登記處並沒有詳盡列舉,就冒然而行之,人為造成結婚、離婚登記『供不應求』的狀況,這不光是給部門自身形象抹黑,簡直就是惰政下的蛋。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