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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2月27日,湖北省麻城市原市委書記鄧新生受賄一案在湖北省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鄧新生獲刑5年,並被處以罰金6萬元。
據《湖北日報》報道,2010年11月26日,鄧新生案在鄂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檢方指控,1999年到2009年,鄧新生在擔任麻城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黃岡市委常委兼麻城市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人民幣32.1萬元、4.39萬美元以及其他實物,合計人民幣69.0131萬元。
這些指控在一審判決時都被法院采信。
2009年3月至5月,麻城市陸續有官員被查,先是該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陶興文被黃岡市檢察院帶走調查,隨後,該市建設局局長夏桂松和副局長熊文儉被黃岡市紀委『雙規』。5月15日,麻城市委書記鄧新生被湖北省紀委『雙規』,5月31日,麻城市委常委、副市長徐聖賢被黃岡市紀委『雙規』。短時間內這麼多官員被查,在麻城市引發劇烈震蕩,當地有官員以『麻城官場「地震」』來形容這次事件對麻城的影響。
中國青年報記者在當地采訪時,有當地官員稱,夏桂松等人就是鄧新生圈子內的人,而且是鄧身邊的『紅人』,這點在庭審中得到了證實。據《湖北日報》報道,起訴書認定,共有20人向鄧新生行賄59筆,其中14人是『老板』,6人是跑官要官或要求調動工作的。2004年8月到2006年11月,鄧新生為夏桂松晉昇麻城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市糧食局局長、市建設局局長等提供幫助,先後4次收受夏送的2.1萬元。
此外,還有多名開發商向鄧送錢。隨著當地房地產市場的日漸紅火,此類腐敗傳言早已發酵,庭審和判決證實了這些傳言。
鄧新生事發後,在麻城引起了很多議論。在『百度麻城吧』,有網友表示,鄧在主政麻城期間,是麻城發展最快的時期。『鄧人不錯,錯只錯在不該太貪。』但也有人認為鄧新生時代麻城的發展水分大,且沒有惠及普通民眾。(記者葉鐵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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