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前見有人著文述及十年動亂中隨便打人,流毒至今未已,幾乎隔不久就會爆出城管打小販、患者打醫生、藝人打記者。痛哉斯言!
說來,『文革』中還有一個輕率扣帽,比之隨便打人更加可怕。帽子這東西,是『暗器』的極致。大號帽子,可以扳倒一個國家主席;小號帽子,頓時使人俯首墨面。扣人以帽,不花分文、不經控辯、簡便易行。一旦扣上,便可痛打;你越辯白,打得越狠。打人者壟斷話語權,打你個皮開肉綻、一命嗚呼,也是『革命行動』。在鉗人之口、掃蕩尊嚴、摧殘人權、草菅人命上,比觸及皮肉還要厲害。有權威人士雲,『文革』期間打棍扣帽傷害不下億人。撥亂反正把帽子一風吹,多少人淚飛頓作傾盆雨。
新世紀,罔顧是非黑白、動輒『帽子滿天飛』的亂象,已被大掃除。但,在一些權力與權利博弈的個案上,扣帽子戰術仍被戀戀不捨。2010年11月23日,因舉報大學同學在公務員招考中作弊,在甘肅省圖書館工作的王鵬,被寧夏吳忠市民警跨省刑拘。執行者祭起的『帽子』就是『涉嫌誹謗罪』。此前,彭水詩案、稷山文案、高唐網案、西豐拘捕記者案、靈寶王帥帖案,無一不是扣的這種帽子,硬是使見義勇為者被定義『誹謗』罪名,遭公安機關追捕、羈押。但,這些做法,立即引起民意洶湧的抗議,在媒體的連續曝光、密集關注之下,大多以公權力機關撤案、道歉、賠償,相關人員受到處分告終。王鵬一案亦不例外, 12月2日,寧夏吳忠市領導向新華社通報,決定糾正跨省刑拘王鵬錯案,並對處理此案的公安分局局長及政委予以免職。被拘留9天的當事人王鵬,不僅恢復了自由,而且事情發生了一個180度的大轉變,那些濫用權力的深層次黑幕受到追究:案發地明明在寧夏銀川,遠赴甘肅辦案抓人的卻是吳忠市民警,而被舉報人的母親『正好』在吳忠市擔任主要領導。此中到底有沒有公權私用、司法腐敗的黑幕?成為禿頭上的虱子。
『誹謗』這個大帽子,來了一個『種蒺藜者得刺』的『華麗轉身』,能說這不是時代的進步嗎?『帽子戰法』,古已有之。《漢書》董公遮說漢王曰:『臣聞順德者昌,逆德者亡。兵出無名,事故不成。』這裡說得很清楚,『師出有名』要『順德』而不能『逆德』,更不能『缺德』。『十七大』明確提出,要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表達權。2010年初政府工作報告中,溫家寶總理更提出『要創造條件讓人民批評政府、監督政府』。在法治國家裡,人民對政府的批評和監督,本是一種常態、常情與常識。某些地方政府違法行政,個別領導乾部濫用司法權力,妄圖使公安司法機關淪為權貴的『家丁』、維護私利的『打手』、壓制群眾意見的『噤聲器』。這種封建專制時期的習慣思維是就此打住,還是接演下回?人們拭目以待。但,這種『醉駕』一般的明知故犯,怕不是好玩的把戲了。
請您文明上網、理性發言並遵守相關規定,在註冊後發表評論。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