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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咬文嚼字》近日公布了2010年國人十大常犯語文差錯。這十大差錯,其實有些差錯,並不應該歸於『咬』和『嚼』范疇內。
『咬文嚼字』顧名思義,是分辨易混淆、易弄錯意思的語文差錯。比如十大差錯中,有『最容易被寫錯的成語:美輪美奐』、『經常被混淆的詞:截止/截至』、『精粹誤為精萃』等,都屬於此類。但像把繁體字的『晝』(晝)當成『書』(書)或『畫』(畫),就不應是『咬』和『嚼』的范圍,而屬於語文常識。在報道中特別提到,『2010年中央電視臺元宵晚會便把名句「花市燈如晝」誤讀為「花市燈如書」。選入某教材的古文名篇《晝錦堂記》,也被誤作《畫錦堂記》』——這更顯然不屬於『咬』和『嚼』了。
我們當然不是對《咬文嚼字》作批評,而是對一些人基本文學常識缺乏、特別是某些『傳播源頭』常識方面的缺乏而感到擔心。
一個人偶爾讀寫了錯字別字,不奇怪。但能讀出『花市燈如書』來,則其錯誤水平,又遠在錯別字之上。即使不認得那繁體字,即使不知道這句出於《生查子·元夕》,難道還沒聽過這一名句嗎?再退一步講,即使連這名句也沒聽過,難道可有『燈如書』這樣的中國話嗎?而《畫錦堂記》竟堂而皇之地進入教材,更讓人為捧著這教材的學生捏了一把汗。這樣的水平編印教材,不是誤人子弟嗎?
文學常識、生活常識、科學常識的缺乏,現在屢見了。而屢見於一些『高層次』的地方,尤為讓人嘆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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