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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化招事業人員父母身份成條件』追蹤
6日,本報報道湖南省懷化市鶴城區在招聘73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時,要求報考者須符合『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鶴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等條件。6日,當地修改有關規定。有鶴城當地人士稱,鶴城的招聘還趁機收取大量報名費。
『問題出在人事部』
1月5日,有長沙讀者反映,湖南懷化鶴城區的事業編制招聘有貓膩。在當地官網發布的招聘簡章規定:招聘對象要求具備鶴城區戶口,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鶴城區機關企事業單位工作;鶴城區所屬鄉鎮、街道辦事處的純村(居)民;父母有一方或雙方在中央、省、市屬駐鶴單位工作。
6日,鶴城區區委常委、宣傳部長謝儒金解釋,如此規定是為了照顧本區人的就業,『要怪就怪人事部,對事業編制招考沒有制定統一的規定。』
報名費已超25萬
7日,有當地知情人士報料,鶴城此招聘,每個報名者必須交報名費300元。該招聘將收取數十萬元的報名費。鶴城區人事局局長岳洋對媒體介紹,2010年12月25日至12月31日,已有853人報名參考。
知情人士稱,按853人算,每人交300元報名費,收取的報名費已經超過25萬元。而鶴城區將報名時間延長到1月10日,還將收取一定的報名費。
數十萬的報名費怎麼花?記者相繼聯系鶴城區人事局局長岳洋和鶴城區區委宣傳部,截至發稿沒有得到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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