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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近日貨車司機王先生去北辰區雙街新城小區送貨,進門卻被保安攔住要求繳納『佔地費』。王先生原來聽都沒聽過,送貨這麼多年,進哪個小區也沒見誰收過佔地費。那這個『佔地費』究竟是怎麼一回事?
日前,記者再次開車進入了雙街新城小區,並沒有像王先生所說被收繳『佔地費』。保安告訴記者,收『佔地費』只針對外來貨車,小轎車暫不收取。
保安解釋,『佔地費』就是清潔費,大多外來貨車都是送些建材,卸貨過程中難免產生垃圾。保安還出示了相關收據,上面寫著『場地佔用費』,並有『天津市雙盈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的財務專用章。小區物業也表示,小區停車位屬於小區業主,外來貨車可能對小區路面造成一定的損害,『佔地費』其實是道路維修費。
北辰區工商局的工作人員則表示,工商局只對小區前期的物業費進行審批,當小區成立了業主委員會、有了物業後,對於其他具體收費事宜則由小區業主和物業自行協商,所以其中『佔地費』不在前期物業費的審核范圍內。
匯英律師事務所竇律師:
『佔地費』有依據
《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第五十一條中規定,佔用業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機動車輛的車位,應當交納場地佔用費。場地佔用費主要用於養護維修小區道路和停車設施、改善共用設施設備等。場地佔用費的收取標准和使用辦法,由業主大會或者開發建設單位與物業服務企業在物業服務合同中約定。場地佔用費收取和使用情況應當向業主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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