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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仰光1月10日電(記者張雲飛)緬甸國家和平與發展委員會10日發表聲明宣布,緬甸聯邦議會和省邦議會將於1月31日舉行首次會議,並選舉新一屆政府領導人。
據緬甸國家電視臺報道,緬甸新憲法將於1月31日聯邦議會首次會議召開之時正式生效。根據新憲法,聯邦議會首次會議將選舉產生國家總統、副總統,並由總統負責組建新政府。
緬甸去年11月7日舉行20年來的首次多黨制全國大選。此次大選被認為是推動緬甸由軍人政權向民選政府轉型的一次重要選舉。據官方數據,現任總理吳登盛領導的聯邦鞏固與發展黨贏得聯邦議會(人民院和民族院)和省邦議會1154個議席中的882席。
根據新憲法,緬甸聯邦議會和省邦議會均由選舉產生的議員,以及由三軍總司令直接提名、非選舉產生的25%軍人議員組成。通過選舉產生的聯邦議會將在選後90天內召開首次會議,並在會上選舉產生總統、副總統,並組建新政府。其後,軍政府將向民選政府移交權力。
根據2008年緬甸全民公決通過的緬甸聯邦共和國憲法,緬甸國名定為緬甸聯邦共和國,首都為內比都,總統為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三軍總司令為各武裝力量的最高統帥,實行多黨制和市場經濟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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