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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訊(記者郭子斌通訊員劉學強實習生劉丹)本報1月2日刊發了山西路等4處交通標志存在牌面信息過期或標志之間相互矛盾等問題的消息後,引起了交管局秩序處和設施處的重視,昨天記者獲悉,上述『問題』交通標志已在1月8日前調整完畢。
昨晚,記者根據交管部門的回復信息,再次來到和平區山西路看到,在耀華中學校門對面便道上的『過期』停車引導標志已被拆除。在河北區金獅橋橋下的摩托車禁止行駛的禁令交通標志也被拆除。在民權門橋下輔道記者看到,原先地面標線與交通標志相互矛盾的問題已經解決,原來地面上的『只允許直行箭頭』已調整為『允許右轉箭頭』,這與路邊的交通標志一致。在和平區大沽北路與濱江道口的『過期』街角指路標志已被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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