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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從2011年1月1日起大學生自主創業每年免稅8000元,而在校大學生要想享受這項優惠政策,今年必須持有《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昨天,記者從相關部門了解到,在校大學生要想獲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只要在網上提交申請即可。
據了解,《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發放對象是畢業年度內在校期間創業的高校畢業生。其中,高校畢業生是指實施高等學歷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成人高等學校畢業的學生;畢業年度是指畢業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注冊登錄教育部大學生創業服務網(網址:http://cy.ncss.org.cn),按照要求在網上提交《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申請。
按照國家要求,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創業的,可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向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一並作為當年及後續年度享受創業稅收扶持政策的管理憑證。
畢業年度內高校畢業生離校後創業的,可憑畢業證書直接向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提出認定申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在對有關情況審核認定後,對符合條件畢業生核發《就業失業登記證》,並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
對持《就業失業登記證》(注明『自主創業稅收政策』或附著《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證》)畢業生從事個體經營(除建築業、娛樂業以及銷售不動產、轉讓土地使用權、廣告業、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網吧、氧吧外)的,在3年內按每戶每年8000元為限額依次扣減其當年實際應繳納的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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