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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不滿對方在網上『攻擊』自己,樅陽縣樅陽鎮雙龍村村委會主任朱英勝一紙訴狀將網民陳義雲告至法院,要求判令對方停止侵權,消除影響,賠禮道歉,並賠償精神撫慰金1萬元。1月6日上午,樅陽縣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此案。據悉,該案是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實施以來,安慶首起網帖侵權案。
村婦實名投訴『霸王主任』2010年10月24日,樅陽網『社情民意』論壇陸續出現了兩則題為:『投訴雙龍村霸王村長』和『誰使我的網吧不能接電』的帖子。
一位名叫陳義雲的女子在論壇實名稱:樅陽縣樅陽鎮雙龍村村委會主任以權謀私,自家開網吧用電全部是低價電,不算營業用電,嚴重危害國家電網規定。其次,村主任的二哥在公共土地上建房子,村主任對此袖手旁觀不聞不問。此外,帖子還說該村主任家有三輛小車,並稱村裡乾部太『黑』。
另一個帖子則稱,其家網吧一切手續合法,村主任卻千方百計阻止其開業,並阻撓供電人員安裝三相電,並邀來閑雜人員打傷網吧合伙人。帖子還列舉了該村主任『欺壓』她家的一系列『罪狀』。
發帖引來眾多網民關注帖子在樅陽網出現後,引起了不小轟動,一些網民不僅發帖聲援帖主的實名投訴,還要求相關部門能對此進行調查。同時,還有人建議帖主將此帖發至縣長郵箱進行反映。
該帖自然也引來不少人對『霸王主任』的謾罵,一些網民還紛紛向陳義雲『支招』,建議其發至人民網等幾個更權威性的網站,甚至還有人建議帖主向縣紀檢委去舉報。短短幾天的時間,該帖在樅陽網論壇上引起了無數個跟帖,聲援之聲也呼之欲出。
然而也有極個別的網民持反對之音,甚至還指責陳義雲所反映的情況都是『誣陷』。
名譽受損村主任告上法院近日,記者在朱英勝提交的民事訴狀上看到,他的訴訟請求是,判決被告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響(刪去相關侵權網頁和主題內容),為其恢復名譽,向原告賠禮道歉,並賠償其精神撫慰金1萬元等。
其事實和理由為:陳義雲兩次在樅陽網論壇發帖用了:『霸王村長』、『以權謀私』等字眼,造成了大量網友跟帖並引來他們的謾罵,嚴重擾亂了其正常工作和生活秩序,造成了極壞的影響。
朱英勝認為,被告利用網絡論壇發表侵犯原告名譽權的言論,捏造事實貶低其人格,並造成其社會評價降低,其行為已侵害自己名譽權。
庭審三小時未當庭宣判當天上午8時30分,記者來到了樅陽縣人民法院參加了旁聽。朱英勝請來了辯護律師,而陳義雲並未聘請律師為其辯護。
原告律師就陳義雲所說的關於村主任是否涉及黑惡勢力、征地補償款問題、是否家有三輛小車和架電引起的糾紛等進行了舉證和辯說。其中提到的三個證人,有兩人系原告的二哥和侄子,一人原告的下屬、雙龍村會計兼民兵營長,故遭陳義雲的異議。被告陳義雲也就其所說的百餘萬元征地補償款村裡至今未發放到位,提供了八位村民簽名按印的證明。
上午的庭審中陳義雲堅稱,自己網帖中所反映的是事實,稱村主任為『霸王』一詞,主要是一個弱女子遭到欺壓之後,所發出一聲疼痛的『吶喊』。 □宜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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