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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介紹,2010年11月至12月,我省選擇了77個鄉鎮的1613個村開展換屆工作試點。截至2011年1月1日,共有1611個村黨組織、1505個村委會完成換屆。其中,村委會換屆中,共有87.8%的村采用『自薦直選』,12.2%的村采用『海推直選』。
這次村黨組織換屆,將深化完善『兩推一選』制度,有條件的村積極推行『公推直選』。無論選擇哪種方式,村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的產生,都要求充分征求黨員和群眾的意見,突出黨組織班子選人用人的『群眾公認』,黨員和群眾推薦票的情況要在一定范圍內公布,黨員、群眾推薦票不高的,不能確定為黨組織班子成員候選人。
浙江省村級組織換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人介紹,新修訂的村民委員會組織法對候選人(自薦人)的資格條件作了規定。此次村級組織換屆明確,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以及喪失行為能力的人員一律不能確定為村民委員會成員的候選人(自薦人)。各地將加強資格條件審查,嚴格執行候選人(自薦人)聯審制度,鄉鎮(街道)進行初審,縣級人大,紀檢監察、組織、民政、法院、檢察院、公安、司法、人口計生等部門和單位進行聯審,符合資格條件的候選人(自薦人)纔能按規定程序提交選舉。對通過另選他人形式或未參加自薦選出的人員,也要進行資格條件審查,不符合候選人(自薦人)資格條件的,當選無效。
今年村級組織換屆進一步加大女乾部選拔力度,積極推進婦女進村『兩委』班子,完善村民委員會婦女委員的專職專選,確保每村都有一名以上女乾部。
這次換屆建立候選人(自薦人)選前談話制度,鄉鎮(街道)黨(工)委與候選人(自薦人)及其他相關人員進行個別約談或集體談話,對嚴格遵循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規定提出具體要求。嚴禁黨政機關及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退休人員乾涉村級組織換屆選舉工作,對參與或慫恿選舉中違法違紀行為的人員,按照黨紀政紀嚴肅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