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社電寧夏吳忠市公安局12日通報稱,針對『跨省刑拘』錯案受害人王鵬提出給予精神撫慰金3萬元的復議申請,吳忠市公安局作出復議決定,給予王鵬精神損害撫慰金3000元,同時在報紙上發表致歉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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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11月,因為舉報『官二代』馬晶晶在公務員錄取中涉嫌作弊,王鵬被寧夏吳忠市利通區警方『跨省刑拘』,罪名是『誹謗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