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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論
1月10日晚10時20分許,廣州地鐵五號線的一趟列車內突然起火,火警來自於車廂內的一個小煤氣瓶,爆炸後火球燒到了車頂,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只有縱火者自己受傷),而縱火者吳美成也在事發後不到7小時即向警方自首。目前,本案正由廣州市公安局地鐵分局進一步審查。
事情已經過去幾天,對於當時身處其中的親歷者甚或每一位廣州市民而言,其實都夠萬幸的:萬幸火勢被迅速控制,萬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更萬幸的是,職責部門甚至所有市民,藉由此次後果不太嚴重的『1·10』地鐵縱火案,可以引起足夠的重視,能夠展開全面的反思,查找仍然頻頻顯現的安全疏漏,研討盡可能周全的保障措施,做到防患於未然。果如是,可謂善莫大焉。因為地鐵交通的特殊性,發生在這裡的安全事故,掰著指頭可以羅列出來的,幾乎每一次都是一場曠世噩夢。能有這麼『溫柔』的一次提醒,對於整個城市而言都不能不說是上天的好生之德。
這幾天來媒體的連續報道,已為我們勾勒出事件的來龍去脈,甚至包括縱火者不那麼如意的人生。與此同時,『廣州地鐵是否要重啟安檢』成為市民討論的熱點。剛剛結束的亞運會,廣州地鐵安檢工作以及各項保障措施比較到位,是否有必要重新考慮將這一『戰時』的安檢程序延伸到城市的日常生活?這一問題讓人們異常糾結:既想方便又擔懮安全,幾乎成為不可兼得的奢求。不僅如此,有論者甚至指出,常態的安檢程序或要牽涉大量警力,甚至加大地鐵運營的成本,可能是地鐵不堪承受之重。
成本代價當然不是免掉安檢的理由,因為市民的通行和生命安全纔是最應考慮的問題,只要有必要就應當做。為了生命安全而讓渡一部分生活便利,是不得已的選擇。但除此之外,是否還有更多需要檢視的細節以及那些日常被忽視的安全疏漏,在這個時候恰好是一個整體反思的時機。五公斤重的煤氣瓶是如何順利帶進地鐵的,到現在為止警方還沒有給出權威回應。但從目前掌握的情況看,很有可能肇事者采取的是包裹形式。如果整體性的安檢很難做到,那麼大件行李、包裹的抽檢應該能夠實現。況且,亞運期間使用的眾多安檢設備,在亞運之後也應有其用武之地。
是否可以在不增加人手的前提下實現人員和設備的更充分利用?站臺上的地鐵工作人員,除了提醒乘客注意上下車安全之外,是否應該承擔更多的工作職能?或者本身就有抽檢職責的工作人員,在日常的工作中存不存在形同虛設的嫌疑?在經歷了亞運期間的神經緊繃之後,各個職責部門都有松口氣的心思。但身系萬千市民的通行安全,其實容不得一時半刻的懈怠。縱火案發生之後,地鐵方面表示已經增加了人手,對於乘客攜帶的大件行李將進行詢問並查看。不知這樣的增加人手是否會加大地鐵運營的成本,如果沒有,那是否意味著,案發前後在成本不變的前提下,管理部門采取了不同的態度?即使不增添額外的安檢程序,現有程序的執行也存在松緊與緩急之別,說白了還是重視程度的不同。而現在這種案發之後的『高度重視』與『提高警惕』,所面臨的最大考驗還是能不能持之以恆的問題。
此次地鐵縱火案也給了市民一個學習和掌握基本安全常識的機會,盡管這個『機會』至今讓很多人後背發麻。地鐵發生火情之後該怎麼辦?包括自救、報警,甚至提高日常乘車的警惕心,這些原本是每個市民都應當熟練掌握的技能,遺憾的是此類常識的普及為什麼都只能在事故之後纔被突擊補課?安全常識的日常教育,不僅地鐵一隅,人存在於世間,需要面對太多可能的災難與危險,應該有更多心理、知識、技能方面的日常准備,而這樣的准備不能總是『書到用時方恨少』。
越來越多的城市開始著手建設地鐵。地鐵為我們的都市生活提供了便捷,拉近了人與人之間的距離,但也給城市提出了需要更加重視的常態安全保障要求——— 容不得一刻的懈怠和絲毫的疏漏。『1·10』地鐵縱火案對這個城市而言,不啻是撥打了一次110報警,讓職能部門去檢視各自的工作,也讓整個城市提高警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