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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堅持教育公益性教育公平邁向新的歷史起點
『教育是國計,也是民生。』教育公平是社會最基本最重要的公平。『十一五』期間,我國把促進公平作為國家基本教育政策,在保障教育機會公平方面邁出重大步伐。
教育公平面向所有受教育者,各級各類教育普及水平大幅度提高
教育公平的關鍵是機會公平,接受教育是每個人獲得發展的基本前提。近年來,我國各級各類教育普及水平大幅度提高。
義務教育普及鞏固水平顯著提高。2005年以來,全國小學淨入學率一直保持在99%以上。2009年,全國初中毛入學率達到99%,初中三年保留率達到94%。
高中階段教育進一步普及。2009年,高中階段在校生規模為4624萬人,實現了中職與普通高中招生規模基本相當的目標;高中階段教育毛入學率達79.2%。
高等教育入學機會進一步增加。2009年,各種形式的高等教育在學總規模達到2979萬人;高等教育毛入學率達24.2%。
學前教育規模不斷擴大,普及水平逐年提高。2009年,全國在園幼兒人數達2657.8萬,比2005年增長22%。學前教育毛入園率達50.9%,比2005年提高9.5個百分點。
特殊教育有了新發展,殘疾兒童享有更多的受教育機會。2009年,我國中小學特殊教育學生42.8萬人,隨班就讀和附設特教班就讀的學生比例在三分之二以上。
學習型社會建設持續推進,終身教育體系不斷完善。2009年,全國高等教育培訓注冊學生209.9萬人次。數以億計的職工和農民接受了各種形式的崗位培訓、職業培訓和文化技術教育。社區教育蓬勃發展,終身教育不斷推進。
推進公共教育資源配置公平,著力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
教育公平的重點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扶持困難群眾,根本措施是合理配置教育資源。『十一五』期間,我國政府把義務教育經費全面納入國家財政保障范圍,在全國城鄉全面實行了免費義務教育。我國義務教育發展城鄉差距和地區差距不斷縮小,教育均衡發展取得新進展。
一是建立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國家公共財政保障范圍,惠及1.5億農村學生,這是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第一步,對促進教育公平產生了重大而深遠的影響。
二是大力實施西部地區『兩基』攻堅計劃。有力促進了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的發展,使農村學校的辦學條件大大改善,質量得到提高。
三是積極推進區域內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各地加大了對農村和城鎮薄弱學校的改造力度,努力縮小學校間的差距。有些地方逐步推進城鄉義務教育生均經費的均衡撥付,促進了辦學條件的均衡;有的建立起校際教師交流制度和教師輪換制度等,初步實現了教師資源的均衡配置;很多地區通過加大對薄弱學校的改造力度,縮小了學校間的差距,群眾關心的中小學擇校問題正在逐步妥善解決之中。
四是重視農民工子女和農村留守兒童教育問題。根據『以流入地政府管理為主,以全日制公辦中小學為主』的方針,各級政府加快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使進城農民工子女就學保障狀況得到很大改善。同時,各地把做好留守兒童教育、管護工作列入本地鞏固提高義務教育工作的重要內容,制定了有效的教育與管護措施。
堅持教育的公益性,建立健全國家資助政策體系
為保障每一個孩子接受教育的基本權利,在非義務教育階段,主要靠實行獎助學金制度來實現。『十一五』期間,我國進一步健全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中央財政用於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職業學校的國家獎學金助學金投入,由2006年的20.億元增加到2010年的260億元。
一是從2007年秋季開學起,進一步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職業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新資助政策體系加大了資助力度,擴大了資助面,提高了資助標准。其中『國家獎學金』每生每年8000元,每年獎勵5萬名;國家勵志獎學金,每生每年5000元,每年獎勵資助約51萬人,約佔在校生總數的3%;國家助學金,資助標准平均為每生每年2000元,每年資助約340萬人,約佔在校生總數的20%。此外『綠色通道』制度,確保了每一位考入公辦高校的學生不因家庭經濟困難而失去學習機會。
二是建立中等職業教育學生資助制度。2006年,國家啟動了中等職業教育學生助學金制度,資助對象覆蓋了所有在校農村學生和城市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對一、二年級學生每生每年資助1500元。此項資助政策落實到位後,受惠學生將達1600萬人,佔中等職業學校在校生的90%。國家采取有力措施,實行中職學生第三年『頂崗實習、半工半讀』的政策,實施高質量的職業教育。2009年秋季學期,公辦中等職業學校中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和涉農專業學生免除學費,近1200萬名在校生受益,總資助面達在校生的90%。
三是堅決治理教育亂收費。『十一五』期間,各級政府及教育部門共同努力,通過標本兼治、齊抓共管的治理,使教育亂收費現象得到遏制。在義務教育階段,隨著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免除學雜費和學生公用經費保障水平的提高,農村學校亂收費問題已基本解決;對城市學校實行規范的『一費制』收費辦法,實行就近入學和取消實驗班、重點班,加強了收費監管力度。在非義務教育階段,國家也采取了規范收費政策、清理收費項目、實行教育收費公示和聽證制度、健全問責機制、加強檢查審計等措施。對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實行『限分數、限人數、限錢數』的三限政策,對高校學費和住宿費標准采取了穩定在2000年水平上的政策。
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建立健全教育制度規則公平
為保障教育公平不斷深化,『十一五』期間,我國在促進教育制度規則公平、全面推進依法治教和依法治校、堅持用規范管理維護教育公平方面,在積極探索教育行政執法體制機制改革、不斷完善督導制度和監督問責機制方面做出了成績。
一是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把招生政策、招生資格及有關考生資格、招生計劃、錄取信息、考生諮詢及申訴渠道、重大違規事件及處理結果全部公開,將招生錄取工作置於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之下,建立並完善招生考試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十一五期間,高考考風考紀進一步好轉,招生亂收費、違規錄取現象大幅減少,考生、社會投訴率大幅度下降,成為教育戰線落實公平公正的民心工程。
二是加大高等教育招生統籌力度。高等教育發達地區招收外地生源數量、比例均明顯上昇。2009年,北京、天津、上海、重慶4市招收外地生源比例超過40%。招生和考試評價制度改革取得進展。目前已經在16個省份實施高考分省命題,實施相應的高考改革方案,擴大高校招生自主權。
三是以提高質量為核心,全面推進教育教學改革。2005年秋季,全國所有小學、初中起始年級已經開始實施新課程,2010年全國所有省份啟動了高中課程改革實驗。從各地情況看,課程改革在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培養學生的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培育學生的主動精神和求知欲、挖掘學生的潛能與興趣等方面取得了積極的效果,學校教學工作正在發生深刻的變革。通過實施高等學校教學改革與教學質量工程,建設國家精品課程,積極開展教學水平評估,也有效促進了高校教育教學質量的提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