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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昨天,國家工商總局授予濱海新區工商局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授權儀式正式舉行,今後原本需要由國家工商總局和天津市工商局核准登記的4類外資企業登記范圍可直接在新區完成。
繼上月天津市工商局授予濱海新區工商局6項行政許可登記管轄權後,國家工商總局又將外商投資企業核准登記權授權新區工商局。根據《企業法人登記管理條例》、《公司登記管理條例》、《外商投資企業授權登記管理辦法》的規定,新授權的外資企業核准登記范圍包括:濱海新區政府及其授權部門批准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分支機構,以及批准從事承包工程、承包或受托經營管理等生產經營活動的外國(地區)企業;轄區內注冊資本低於600萬美元的限制類外商投資企業;依法應當由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省級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記而經其授權的;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工商行政總局另有規定的。
濱海新區工商局人員表示,外資登記核准權的授權,建設適應濱海新區開發開放要求的外商投資企業市場准入制度,有利於服務外商投資企業,進一步優化產業結構和投資環境,有利於為外資企業市場准入制度改革提供示范。在大量外資企業進入新區的現狀下,獲得了外資登記核准權,還可以讓新區工商部門自主、科學地對外商投資企業進行管理,依法規范各類外商投資企業的經營行為,提高監管效能。記者王祖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