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作為名門之後的唐若昕(其父唐弢,著名作家和魯迅作品研究家),對物欲、金錢本沒有什麼興趣——他那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黨委書記兼總經理的職務和百萬元的年薪,早已讓他的生活無慮無懮了。然而,當他的婚變發生,終於找到了自己滿意的『婚姻』之後,便對他十分『可心』的第二任妻子劉志宏寵愛有加。然而不幸的是,他的『寵愛』已經超過了個人感情的限度,讓他手中掌控的公權力也參與進來,使他那原本不貪的品質發生了變化——他開始了以濫用職權為特征的收禮受賄。
劉志宏先是通過丈夫幫哥哥買『打折』的房子,丈夫爽快地答應了。恰好那家開發商與唐若昕所在的中國出口信用保險公司有業務關系,通過一番運作竟然真的成功了——一套房子省了29萬元。繼而,劉志宏打高爾夫球上了癮,讓丈夫先後花28.8萬元人民幣和6.3萬美元買了兩張高爾夫球俱樂部會員卡。當然,會員卡的高額付款也是唐若昕的屬下從與本公司有業務往來的公司『要』的。如果說,這時候的劉志宏向丈夫提消費要求的時候,還是以試探的態度、『請求』的口吻,那麼,見丈夫權力所至無所不能,而對自己又有求必應,劉志宏就漸漸地不再矜持,而是開始以『高管夫人』的身份壯起膽子替丈夫做主了。你看她,先是大包大攬地將裝修『老公公司機關』3000萬元的工程許諾給搞業務的老同學,接著又『先斬後奏』成功將工程預算由3000萬元提高到4500萬元,自己從中得到老同學給予的巨額『好處費』。
以往,也看過貪官寵愛妻子的報道,但像唐若昕這樣有求必應的,還真不多見。可以說,唐若昕的公權私用幾乎完全是在『愛妻』的攛掇下進行的,而且幾乎全是為了滿足『愛妻』的過分需求的結果。更重要的是,如果說初期唐若昕還掌握著決定權的話,到後來他基本上已經失控,由著他妻子的性子來了。所以,從某種程度上說,妻子不合理的需求是唐若昕『寵』出來的,而妻子借丈夫的權力收受賄賂也是唐若昕『慣』出來的。因為,劉志宏不過是一個『全職太太』,再喜歡享受,再愛財貪財,充其量可著丈夫的百萬元年薪揮霍也就是了,還能作多大的妖?壞就壞在唐若昕給了她在家庭之外獲取更多利益的權力和機會。他的一系列舉動在向妻子傳達著這樣的信息:為了愛,你的一切要求都會在我這裡得到滿足,其中包括不合理的甚至是違法違紀的要求。唐若昕在為妻子做著一切的時候,他所掌握的公權力已經旁落,權柄已經實際上操在了妻子手中,在不知不覺間完成了一次次公權私用的轉換。
讓唐若昕無論如何也沒有想到的是,他的妻子因為他的過分寵愛而觸犯了刑律,最終被關進了監獄。其實,他早應該想到,用公權力寵愛包括妻子在內的家人,當然可以使家人得到別人得不到的實惠和享受,但同時也要與他共同承擔濫用權力的風險,這風險就包括判刑、坐牢在內。
看來,管好配偶、管好家人,對領導乾部來說,還真不能掉以輕心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