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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請基本條件
海外高層次人纔是指:在海外學校獲得博士學位、碩士學位且工作滿三年或公派一年以上的獲碩士學位以上的訪問學者,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纔:
1、擁有海外創業經驗、或曾在國際知名企業中擔任Manager及以上職位3年以上、或在國際知名企業中任Research ScientistⅢ及更高資格;或擁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
2、在國際著名的學術刊物發表過有影響的學術論文,或獲得有國際影響的學術獎勵,其成果處於本行業或本領域學術前沿;
3、在國外擁有重大技術發明,專利等自主知識產權或專有技術的專業技術人員。
二、同時具備以下條件之一
1、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企業就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由經認定的高層次留學人員擔任企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出資額佔企業注冊資本的35%以上;
(2)工商注冊、稅務登記在高新區;
(3)擁有符合高新區產業發展方向的項目;
(4)新創辦的企業或新遷入轄區的企業(成立期不超過三年)。
2、對進入高新區企業主持實施國家或天津市重大科技項目及產業化項目的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需承擔國家或市級重大科技及產業化項目,並與企業簽定勞動就業合同。
三、提供材料
申請認定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須提交以下材料:
(1)大使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或天津市留學服務中心開具的留學回國人員證明;
(2)護照復印件或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學位證書復印件;
(4)個人經歷及相關證明材料;
(5)國外用人單位的聘用證明;
(6)與創業項目相關的知識產權證書、獎勵證書;
(7)商業計劃書;
(8)其他相關材料。
四、申報截止時間
2010年12月10日。
五、申報方式
請申報企業按申報要求將電子版《天津濱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海外高層次留學人員申報書》及相關附件材料按時提交。
聯系地址:國際創業中心2008室
聯系電話:83710085,83710937;
電子郵箱:yolanda@tibi.com.cn,
clouder@tibi.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