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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4日訊積分兌換是每年年末商家招攬、回饋客戶的重要方式。因積分兌換引發的各種問題也應運而生,律師提醒,消費者在面對誘人宣傳時,應仔細閱讀服務條款,盡量留存相關條款附件,以便維權。
積分兌換門檻高企臨近春節,持有某銀行信用卡的郭女士想兌換禮品,她看上一款卡通沙灘浴巾,『商場裡只賣幾十元,可積分要96000纔能兌換,這積分是刷一元得一分,96000個積分就要刷上9萬多元,如果不夠,要用3000積分加上93元纔能換得到。這積分也跟著物價一起漲!郭女士感慨道。
記者從另一家銀行的『積分兌換計劃』網頁上看到,一款床上用品四件套需要的積分近10萬,而這款產品在商場裡僅200元左右。如今,在各大商業銀行的信用卡積分兌換網站上也已很難找到1萬分以下的兌換商品。
累計積分無處查積分累計也是一大問題。某銀行工作人員對記者表示,積分可以累計,未用而到期的積分可延續到下一個有效期。可是到了算賬時卻出現了問題:『假如您有4000積分,其中500積分是2011年年初到期,那麼現在您只有3500的積分。』『既然未用的積分可以累計,那麼此時消費者的積分應為4000,但現在僅有3500分,那累計的積分在何處?』面對記者的詢問,工作人員語塞。
兌換規則隨意變更航空公司的積分裡程兌換有效期多為會員入會起1-3年。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都不能隨意更改合同內容。然而,去年10月31日,國航、東航和南航紛紛調整了積分裡程兌換規則。原有會員制度中規定,旅客乘坐飛機時,可按艙位標准積累航空裡程,當航空裡程積累到一定數量,可兌換免費機票。新規則對折扣票價和累計裡程都有了較大的調整。如東航,取消了U艙等艙位累計裡程的規定,在新規則下,只有5折以上艙位纔能累積航空裡程。南航也對裡程累積做了微調,4.5折-7折票價統一按照經濟艙標准進行裡程累積,累積比例為40%。
對此,消費者們頗感無奈。『我只在去年10月31日當天收到一條來自東航的短信,通知兌換標准已更改,根本沒有選擇的餘地和心理准備。』東航會員范先生告訴記者,『本來計劃好的全年裡程到年底兌換回程機票,真是計劃趕不上變化。』
提醒:莫為積分盲目消費擊水律師事務所譚昊律師表示,消費者一旦接受商家積分消費的推廣活動,就已與商家形成了合同,並且認定有效,商家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內容履行義務。商家沒有權利單方面變更合同中的條款,否則屬違約行為。此外,一些商家在宣傳中誇大內容、虛假宣傳,而後在沒有提前告知的情況下,隨意更改積分活動細節,則有欺詐的嫌疑。
譚昊提醒,消費者在面對誘人宣傳時,應仔細閱讀服務條款,盡量留存相關條款附件。如果是口頭約定也最好留有證據,以便日後違約舉證。消費者切勿為了兌換禮品而盲目刷卡消費,得不償失。(見習記者戴宜衡王宏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