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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北方網訊:團購在網絡上不斷擴張。『1元看電影』、『1元吃大餐』、『0.5折名牌』……它在為商家聚攏人氣的同時,為消費者帶來了大量不可思議的實惠,同時也引出了大量令消費者頭疼的問題。
新消費引出新問題
日前,消費者劉小姐在網上以60元的價格團購了一家泰國餐廳價值227元的套餐。『以前常去這家餐廳,覺得味道還不錯,可沒想到團購菜的分量、質量都遠不如平時單點的!』劉小姐抱怨說。據了解,近年來團購網站如雨後春筍般湧現,很多團購網甚至只是一個簡單的網頁,聯系方式也只是簡單的郵箱和個人手機。從事電子商務多年的王先生向記者透露,創建團購網站的門檻太低,一個人、一部電腦就能構建一個團購網,消費安全性可想而知!
記者采訪時還發現,很多令人咋舌的團購產品其實都是宣傳標題最有誘惑力,其實際優惠力度遠沒有廣告標題上宣傳得那麼大。在北京、上海、天津等團購發展速度比較快的城市,商家關門、消費者無處兌現消費的事例頻頻出現。與此同時,各種假貨、山寨產品也借助團購潮『還魂』,給市場造成了新的隱患。
維權仍有灰色地帶
團購作為網上購物的一種,同樣涉及了電子支付的問題。據支付寶負責人介紹,雖然該平臺的信用擔保支付功能也向團購網站開放,但目前大部分團購網站都只選擇使用即時到賬的支付方式。業內人士分析,這種方式是將風險完全轉移到了消費者身上,給一些不法分子留下了可乘之機,這是團購模式一個亟待解決的問題,日後也必將成為該模式發展的一個瓶頸。
此外,因團購出現的消費類維權也成為有關部門面臨的新問題。『團購網站只給我發了個短信,我能拿這個到有關部門投訴和維權嗎?』近來,很多讀者在遭遇團購問題後,通過各種方式尋求維權途徑。但記者聯系到市消協後,相關負責人明確表示,由於無法確認發信人的身份,目前短信並不能作為團購維權的憑據。
相關法規亟待完善
就目前團購消費後如何維權,記者也進行了多方采訪。業內人士建議,消費者在團購前,一定要仔細閱讀網站公示的細則,明確該產品是否標有『不可退』、『不可重復使用』、『有效期限』等約定。
法律界人士表示,國家目前沒有針對團購這類經營模式出臺相應的法律、法規。因此,消費者需要維權時,暫時只能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的法律、法規。因此,建議消費者團購消費時,及時保留產品的鏈接地址以及網站上發布的產品相關內容,必要時也要保留與商家通過即時通訊軟件對話的記錄等。在消費憑證方面,短信雖不能作為消費憑證,但消費者可以在完成付款後,保留銀行或支付平臺提供的電子賬單信息作為消費憑證。最終當然是期待有關部門盡快制定出具有針對性的法律、法規,保障消費者權利。
新聞延伸
商務部發通知明確要求
網絡促銷不得拒絕退換貨
臨近春節,網絡促銷背後消費者維權成了難題。商務部近日下發通知,明確要求網絡促銷不得出現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等情況。
據了解,商務部日前下發的《商務部關於規范網絡購物促銷行為的通知》中明確指出,網絡購物企業間競爭日趨激烈,打折、秒殺、搶拍、返券、贈積分、免運費等促銷手段漸趨常態化。市場上也出現了銷售侵權盜版商品、以次充好、虛假打折、線下服務和線上促銷承諾不一致、網絡團購缺乏規范等問題。
記者在采訪中也注意到,各種網絡促銷帶來的問題也成了節日網購的一個『坎兒』,尤其是體現在售後服務方面。近日,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就不斷接到讀者投訴,他們在團購、積分換禮品等環節中遭遇了『霸王條款』。在網上訂購旅游產品的李先生就因為『最終解釋權』吃了個啞巴虧,他告訴記者:『幾乎所有產品的購買條款最後一條都聲明「最終解釋權歸××網站所有」,這樣一來買家就很難維權了!』據了解,在商務部下發的通知中明確要求:企業不得降低促銷商品(包括有獎銷售的獎品、贈品)的售後服務水平,不得以促銷為由拒絕退換貨或者為消費者退換貨設置障礙,不得以保留最終解釋權為由,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消協人士表示,這就給消費者在網上購物吃了一個『定心丸』,維權障礙大大減少。 (記者劉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