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1月17日訊近日,市旅游執法大隊、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公示了2010年旅行社服務質量信息。去年全年天津針對旅行社服務質量的有效投訴對比2009年同期游客投訴量下降46.7%,而接待投訴諮詢的件數增加33.3%。在24件有效投訴中,國內旅游投訴15件,佔投訴總數62.5%;出境投訴9件,佔投訴總數37.5%。
據悉,游客在旅游投訴中反映的主要問題集中在旅行社降低住宿交通及餐飲標准、購物出現質量問題、因旅行社原因導致行程延誤、導游服務質量存在問題、未退還游客使用老年證享受的價格優惠部分、因旅行社原因導致游客未能在香港入境、因發生交通事故導致游客受傷、未提供自費項目票據且未標明自費項目明細、因旅行社未能仔細審核游客證件導致游客未能成行等。
據市旅游質量監督管理所相關負責人介紹,本市新近出臺的《天津旅游條例》將進一步規范旅游市場,如條例中明確規定,從事旅游經營,不公開服務項目、內容和收費標准的,將被處以最高20000元的罰款;旅行社不得擅自更改交通及餐飲標准等問題,本市市民今後出行遇到類似問題時,可以有法可依。(記者趙賢鈺)